迁西2023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开始|每日信息

日期:2023-05-12 21:19:19 来源: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青年通过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就业,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就业见习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青年踊跃报名。

一、岗位征集

(一)在迁西县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依法注册成立、社会责任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的各类企业。优先考虑人才需求量较多、规模较大、有一定行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用人单位和本地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为见习单位;


(资料图)

(二)有专门的见习管理办法和指导人员,指导人员相关资料报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备案;

(三)能够及时为见习人员垫付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求,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二、征集时间

见习岗位征集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至6月2日

三、征集程序

(一)申请:有能力承担见习任务的用人单位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见习申请,填写《唐山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承担就业见习任务承诺书》,并提交申请报告、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

(二)审核: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申请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三)公示:征集的见习岗位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岗位信息。

四、见习报名

(一)见习对象。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见习时间为3至12个月,每个符合见习岗位条件和相关专业要求的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见习补助。

(二)报名材料。见习人员报名需填写《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到证复印件(2022年毕业生);

4.就业创业证(状态为失业,有纸质版提供复印件,无纸质版打印电子版编号)。

(三)岗位对接。见习单位可自行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到本单位报名,也可委托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通过开展见习专场招募、双向选择洽谈等活动,多方搭建对接平台,促进有就业意愿符合条件人员尽快上岗参加见习。

(四)签订协议。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达成就业见习意向后,双方签订青年就业见习协议。

五、见习待遇

(一)见习人员待遇。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将办理保险情况在见习人员上岗20日内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备案。

(二)见习补贴标准。对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足额发放其基本生活费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一定比例的见习补贴,所需资金由见习单位负担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补贴的20%,其余部分由省级就业专项资金列支;对见习期满留用率50%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10%。

(三)补助资金拨付。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先由用人单位每月按时足额支付,待就业见习工作开展一季度后,见习单位按规定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见习补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随机抽取不低于30%的见习人员进行核实调查,并结合日常监督管理档案记录提出初审意见后连同申请材料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汇总审核就业见习情况,提出复审意见,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见习补助资金。

(四)补助资金监管。见习单位要建立资金拨付和使用台账、落实签字核发制度,见习补贴需经见习人员核实签字后,由银行统一发放到见习人员个人账户。县人社局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资金申请、拨付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虚报、冒领就业见习补助的用人单位,追回全部资金,取消其开展就业见习工作和享受就业见习补助的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宫旭丽、陈超、柴淑敏

联系电话:0315-5685133

附件下载:账号1988312444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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